乐鱼体育168: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等相关规定,考虑了行业形势、公司发展和投入资金的人的利益诉求,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实物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251,552,715.10元、 1,593,181,570.96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13%、44.31%,均低于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12.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1,699,922.24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44,05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9,855,86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709.24万元,于2022年5月11日完成置换;(2)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5,250.37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959.6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7,025.9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为6,094.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3,120.05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689);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公司、武汉光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5);公司、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严格把控募集资金托管风险,公司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和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高科技支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智能”)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广通智能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新增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959.6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净额为1,241.93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打理财产的产品金额为60,000.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依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做调整。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探讨研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依据发展的策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逐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1,395.8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2:“用途待定募集资金”为已终止项目后续待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附表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8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为提升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确定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的具体调整事项,代表公司办理授信、借款、抵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无需再报董事会批准。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6年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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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理财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低风险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企业日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展开。公司目前财务情况稳健,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企业日常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型短期银行保本打理财产的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有关人员对打理财产的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做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打理财产的产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不含大额存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
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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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外币应收账款余额折合美元共2,609.26万美元(经审计),外汇风险敞口较大,预计2026年公司出口将有一定增长,将新增外币应收账款。同时,铝、铜等产品系公司基站天线、射频器件业务板块的重要原材料,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及库存商品数量不断增加。由于近年来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存在一定波动,导致公司经营面临的不确定风险增加。综合上述风险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适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以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商品期货交易为主。
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和其他合规期货交易场所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1,000万美元,年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万美元(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最高额度不超过兑换成美元的最高额度),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本业务无保本保收益的业务承诺,尽管公司已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上述业务,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回款预测风险、公允价值确定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所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和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营销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公司财务部需要及时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期货和衍生品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1、公司已制定《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范交割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审计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为控制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投资决策、业务操作等风险,公司成立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营销负责人、采购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人按各自部门职责向组长汇报有关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公司期货和衍生品领导团队已具备较强的期货和衍生品管理及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公司借助外部金融机构专业分析力量,不断提高决策团队的市场预判能力,已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务。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期货和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 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及“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述募投项目经审议变更及终止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959.6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63,120.0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动态优化管理,在确保当前生产与研发需求得到合理满足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实施效果。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了较为审慎的策略,适当放缓了建设进度,导致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后至2028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当前通信行业正处于5G向5G-A演进、6G技术预研的关键过渡期,基站天线行业的技术要求持续升级,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5G基站采用的Massive MIMO技术及波束赋形技术持续深化,AAU(有源天线)已成为行业主流,同时基站天线的发展呈现出更为清晰的升级趋势:一是天线与滤波器一体化(AFU)融合持续深化,公司作为全球首家实现AFU天线批量商用的企业,需进一步扩大技术优势;二是多端口多系统天线的电磁兼容要求不断提高,适配多运营商、多制式网络共建共享需求;三是多端口多系统高度集成下,能耗降低、体积缩小的需求更加迫切,同时叠加AI数据中心光互联、卫星互联网等新兴场景的兴起,对天线性能提出全新要求。
与此同时,运营商天面资源紧张、维护成本高的问题日益突出,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拓展,推动基站天线向体积更小、制式更丰富、性能更稳定、性价比更高的方向加速演进,室内覆盖、卫星通信等细分场景需求快速增长。随着通信天线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传统通信天线产品已逐步进入微利时代,行业洗牌加速,头部企业凭借技术创新和产能优势持续抢占市场份额,而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的企业才能在行业整合中赢得更大市场空间。
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下一代高性能天线的研发投入,组建了一支具备丰富研发经验的行业高端人才团队,在5.5G领域已有相关技术积累,部分产品已实现小批量生产。项目延期后,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信息化仓储设备及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改造公司现有生产、信息管理、仓储体系,实现核心产品的全面升级,不仅能巩固公司在基站天线领域的行业地位,更能衔接新兴业务布局,应对行业迭代带来的挑战,保持产品竞争力和行业技术领先优势,避免因技术迭代滞后被市场淘汰。
基站天线生产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传统生产工艺复杂、流程冗长,对工人操作熟练程度要求极高,绝大多数生产环节依赖熟练工人完成,部分工序因缺乏熟练技工成为生产瓶颈,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效率。近年来,我国“用工难”“用工荒”问题持续凸显,劳动力成本逐年攀升,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的盈利空间,尤其是在传统基站天线业务收入同比下滑的背景下,降本增效成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
自动化生产设备相比人工,在生产效率、产品精度、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目前公司已对部分天线产品做结构优化及设计改良,可实现部分生产环节的自动化改造,在提升产能的同时,有效减少生产人员数量。项目延期后,结合行业技术升级和公司生产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推进产品优化升级,购置定制化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全面实现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彻底解决瓶颈工序的生产效率问题,缩减产品生产周期,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节约人力成本,缓解传统业务盈利压力,为公司新兴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撑。
随着全球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通信设备领域市场空间广阔,但国内基站天线产业链完整、生产厂家众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毛利率持续走低,而欧美高端市场具有较高的利润率空间,是公司提升盈利能力的重要突破口。根据公司海外布局经验,欧美高端市场客户对产品性能稳定性、一致性要求极高,但对产品价格敏感度较低,同时受国际市场准入政策影响,对产品合规性、安全性的要求不断提升。
现代基站天线结构复杂,自动化程度较低的生产线难以大批量生产满足高端市场要求的产品,而自动化生产设备配备的高精度导向、定位、检测等系统,可确保产品装配生产的高精度,提升产品的重复性和一致性,满足欧美高端市场客户的品质需求。项目延期后,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引进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储系统,实现从原料采购、设计、制造、装配到质量控制与检测等各个环节的精准管控,降低设计到生产制造之间的不确定性因素,提升产品品质稳定性和合规性,为公司进一步拓展欧美高端市场提供坚实的产品保障,同时依托现有海外客户资源,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推进公司全球布局战略落地,缓解国内市场竞争压力,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5G网络建设、5G-A演进、6G研发及通信基础设施升级,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24年以来,工信部等多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5G规模化应用“扬帆”行动升级方案》《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等政策,推动5G网络深度覆盖、产业赋能及技术升级;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信部印发《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提出推动传统网络设施优化升级,有序推进5G向5G-A升级,全面推进6G技术研发创新;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完善信息通信网络,深化5G、千兆光网规模部署,推进5G-A、万兆光网建设和6G技术创新,推动移动物联网自主迭代。
政策导向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高度契合,国家对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支持,不仅推动了基站天线市场的持续增长,更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降低了项目实施的政策风险。
基站天线是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的核心设备。随着通信技术从4G向5G及5G-A不断演进,天线在频段集成、通道数量、能效水平及智能化程度等方面持续升级,以满足高速率、低时延、大连接、广覆盖的新一代网络需求。庞大的网络存量叠加基站天线年的平均使用寿命,形成了稳定且持续的更新替换需求,为基站天线市场保持较大规模提供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智能手机、物联网终端、工业智能设备等产品的快速普及,推动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持续高速增长。数据中心、算力网络、工业互联网对带宽和连接密度的需求显著上升,网络优化、容量扩容与深度覆盖已成为行业常态,持续带动通信设备需求。在海外市场,东南亚、印度、印尼、巴基斯坦、非洲、拉美等新兴市场仍处于4G建设或向5G过渡的建网周期,通信设备市场潜力广阔,为国内通信设备制造商提供了可观的增量空间。
从国内市场看,我国基站数量保持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底,已建成483.8万个5G基站,5G-A网络商用已覆盖全国超过300个城市。从全球市场看,全球移动无线连接总量持续增长,已成为主流连接技术。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区仍是基站天线的主要市场,其中亚洲市场占比持续提升。此外,通信技术的持续演进推动天线工作频率不断提高,价值更高的高频高速PCB得到广泛应用,基站天线单价持续上升,进一步助推市场规模扩大。
经过二十余载的深耕,公司在基站天线领域积累了雄厚的研发、生产、客户资源及一体化服务能力,为项目延期后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全方位保障,具体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在基站天线领域始终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在材料研发、产品研发、工艺改进等各个环节均配备专业人才,为产品和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射频通信领域拥有有效授权专利706项,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同时在5.5G领域已有相关技术积累,部分产品实现小批量生产,在AFU天线领域实现全球批量商用,技术实力得到行业认可。
目前,公司已实现与爱立信、华为、诺基亚、中兴通讯、三星、大唐等主要设备集成商基站系统的对接;在智能天线G天线等领域均取得显著成果。项目延期后,公司可进一步整合研发资源,加快现有研发成果的转化,依托成熟的研发体系,应对行业技术升级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公司深耕基站天线、微波天线及射频器件领域二十余载,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稳定的生产能力及可靠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国内外众多通信系统运营商、设备集成商的供应商认证,拥有一大批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在国内市场,公司产品主要供应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主流运营商,以及华为、中兴通讯等设备集成商;在国外市场,公司已通过三星、诺基亚、爱立信等设备集成商采购认证,产品成功进入澳洲、加拿大、芬兰、挪威等国家的主流运营商,海外市场收入同比增长显著,成为公司重要增长引擎。
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拓展欧美高端市场、推进全球布局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具备从产品研发、模具设计及制造、机械加工、装配调试到整机测试的纵向一体化精密制造能力,能够实现基础零部件加工、产品组装、性能检测、仓储物流等环节的自主可控,有效保障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可根据生产工艺需求,自行设计和制造专用模具,拥有多条基站天线生产线,并配套自有机加、旋压、数控、喷涂、SMT、组装等车间,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生产计划。
同时,公司技术团队拥有丰富的生产工艺控制经验,配备了恒温恒湿试验机、盐雾试验机、网络分析仪、交调仪等先进设备,以及75*40*40m全封闭式远场测试场、168探头近场测试系统等3种天线方向图测试系统,可按照客户需求完成特殊环境、特殊频段的测试需求,充分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和性能的要求,尤其是能够满足欧美高端市场对产品精度和稳定性的严格标准。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审慎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市场环境等前提下,公司将对募投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的建设投资、技术开发及铺底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公司将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产品市场需求动态以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后续建设。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动态管控,有效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在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公司本次对“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进行延期,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等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运作需要,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司“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1、现场登记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19日,9:00-17:00,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均以2026年5月19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表决。
3、议案填写方式: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 方式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该议案效力不影响其他议案的效力。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